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8—2019学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“五四”评优工作的通知
概要:
各院系级团委、校团委各部门:
为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,树立优秀典型,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进一步推进全校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,调动全校团学组织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经研究决定,在本年度“五四”期间表彰2018—2019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类别和数量
参照各院系级团委在2018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时上报的数量,按一定比例分配申报名额(见附件17)。校团委将择优对推报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,最终遴选出:
(一)“五四红旗团委”:原则上为2个。
(二)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: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20%(详见附件17)。
(三)“优秀基层学生会”:原则上为2个。
(四)“十佳学生社团”:10个(2018年5月之前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)。
(五)“优秀团日活动”:各二级学院团委限报1项,由二级学院团委扎口,统一申报。
(六)“优秀共青团员”: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的4%(详见附件17)。
(七)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:不超过全校团干部总数的20%(详见附件17)。
(八)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:名额若干(详见附件18)
(九)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:名额若干(详见附件18)
(十)“优秀社联工作者”:20人
(十一)“优秀社联干部”:10人
(十二)“优秀社团干部”:20人
二、 评选条件及流程
各院系级团委按本通知的规定,在本单位党支部领导下,认真组织本次评优推报。
(一)五四红旗团委
1.评选条件
(1)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,贯彻落实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和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》,依照共青团“凝聚青年、服务大局、当好桥梁、从严治团”的工作格局,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,坚持立德树人,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,切实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,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。
(2)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,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。稳步推进“班团一体化”制度改革工作,并通过“班团一体化”运行机制改革工作,进一步健全团的组织生活,规范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。切实履行职责,认真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制度,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,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。
(3)团委班子能力强、业务精,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团结进取,作风扎实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。
(4)坚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,严格按照“推优”工作的规定程序保质保量完成 “推优”工作;积极吸纳青年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。
(5)扎实做好智慧团建相关工作,积极利用“口袋校园”PU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工作。积极组织所属团员完成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主题团课。
(6)做好网络宣传阵地建设。组建网络宣传队伍,有独立的新媒体平台,内容定期更新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命名为“各二级学院名称-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”(例:土木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),另附2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不允许装帧、包装、增加彩页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五四红旗团委”将采取会评的形式,请候选团委负责人准备5分钟 PPT演示稿(突出在聚焦共青团工作的主业,切实加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方面的举措,突出在“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,坚持立德树人”理念指导下的推进路径,10页以内)。述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五四红旗团支部
1.评选条件
(1)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,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所属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,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,得到所属团员青年的高度认可。
(2)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。健全团的组织生活,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。
(3)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要求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。
(4)扎实做好智慧团建相关工作,积极利用“口袋校园”PU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工作。积极组织所属团员完成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主题团课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3),并命名为“团支部名称-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”(例:土木120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),另附15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不允许装帧、包装、增加彩页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须进行院系内团支书互评,遴选出上报校团委的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
(三)优秀基层学生会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基层学生会组织。
(2)能够认真组织本院同学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。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(3)学生会组织架构成熟,工作思路明晰,能够发挥学生组织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”的职能。
(4)积极策划并组织了多个有益于学生素质拓展的文体、科技活动。活动具有创新性,带有学院特点,能给予学生积极影响。
(5)2018-2019学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生会优先考虑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基层学生会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4),并命名为“二级学院名称-优秀基层学生会申报表”(例:土木学院优秀基层学生会申报表),申报材料不少于1500字(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不允许装帧、包装、增加彩页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基层学生会”将采取会评的形式,请候选学生会负责人准备5分钟 PPT演示稿(突出在发挥学生组织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”职能的举措,突出在参与二级学院团委组织活动的情况,10页以内)。
(四)十佳学生社团
1.评选条件
(1)2018年5月之前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可参与评选。
(2)社团有良好的架构、责任分配制度,财务管理明确、严谨,社团综合能力完善。
(3)社团表现活跃,定期举办活动,在校内或校外有一定知名度。
(4)2018-2019学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生社团优先考虑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十佳学生社团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5),并命名为“社团名称-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”(例:真理社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),另附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不允许装帧、包装、增加彩页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十佳学生社团”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成初审团队,根据评审细则,遴选出候选社团上报校团委的“十佳学生社团”。由校团委社团工作指导中心组成终审团队,采取会评的形式审核上报。
(五)优秀团日活动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范围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间开展的共青团活动;
(2)围绕团省委、学校党委、学校团委2018-2019年布置要求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宣传的各类活动要求,在立意、选题、策划、实施、宣传等方面有所创新,服务同学成长需求、实现有效引领,特点鲜明且深受青年学生欢迎和喜爱的活动。
(3)活动类别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活动、科技活动、公益活动、组织活动、文体活动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团日活动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6),并命名为“活动名称-学院名称-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”(例:青春心向党土木学院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),另附1500以内字申报材料(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不允许装帧、包装、增加彩页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团日活动”由各院系团委推荐,上报至校团委。
(六)优秀共青团员
1.评选条件
(1)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。
(2)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。在严格遵守校级校规方面起表率作用.
(3)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遵守团的纪律,执行团的决议,认真完成团组织交予的任务,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.
(4)2018-2019学年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75%以内,并且在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无挂科与违纪行为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8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共青团员”须在各院系召开团员代表大会(各支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团员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各院系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各院系汇总表》(见附件7)。
(七)优秀共青团干部
1.评选条件
(1)获得2018-2019学年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的团委负责人。
学生申报人还需要满足:
(2)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所有条件。
(3)热爱团的岗位,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,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。
(4)具有良好工作作风,深入基层,密切联系青年,竭诚服务青年,有效引领青年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。
(5)担任团组织各级职务,且担任时间不少于半年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9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须在各院系召开团员代表大会(各支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团干部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各院系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各院系汇总表》(见附件7)。
(八)优秀学生会工作者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对象为担任校、院学生会干事或部员的同学。
(2)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在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。
(3)德智体全面发展,学习努力刻苦、在任期内成绩合格。
(4)工作埋头苦干,能够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。有想法,对学生会活动富有建设性意见。
(5)具有团结合作精神,有一定的群众基础。
(6)2018-2019学年学分绩点班级排名应在前75%,并且在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无挂科与违纪行为。
(7)参与所属组织工作,且时间不少于半年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11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须在各级学生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(各部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成员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各级学生会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各学生会汇总表》(见附件10)。
(九)优秀学生会干部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对象为现任校、院学生会副部长(含副部长)以上职务的同学。
(2)满足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的所有条件。
(3)热爱工作岗位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工作求真务实,能够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。在组织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12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须在各级学生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(各部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成员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各级学生会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各学生会汇总表》(见附件10)。
(十)优秀社联工作者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对象为担任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干事或部员。
(2)满足“优秀学生会工作者”的所有条件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社联工作者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14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社联工作者”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(各部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成员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社联工作者”、“优秀社联干部”、“优秀社团干部”汇总表》(见附件13)。
(十一)优秀社联干部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对象为现任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人员(含副部长)。
(2)满足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的所有条件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社联干部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15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社联干部”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(各部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成员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社联工作者”、“优秀社联干部”、“优秀社团干部”汇总表》(见附件13)。
(十二)优秀社团干部
1.评选条件
(1)评选对象为2018年5月之前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正、副社长。
(2)满足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的所有条件。
2.评选流程
(1)提交材料:
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社联干部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16),另附个人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可包含7张以内图片资料,如有奖项,请附复印件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上报,请避免彩印、装帧)。
(2)评选办法:
“优秀社团干部”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(各部门至少一名代表),对参评成员进行民主投票,根据票数确定推报人选,得票数未超过50%者,不得推报。
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推报名单请汇总至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优秀社联工作者”、“优秀社联干部”、“优秀社团干部”汇总表》(见附件13)。
二、上报要求:
1.各院系团委应在各党支部领导下,按评优类别,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撰写相关材料。遴选产生参评集体或个人后,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,经公示无异后,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8-2019学年“五四”评优各院系汇总表》(见附件?),命名为“各二级学院名称-五四评优汇总表”(例:土木学院五四评优汇总表)。
2.各项申报材料请于4月24日下午16:30前提交。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各院系团委统一收集,打包后发送至邮箱243883318@qq.com。纸质版(仅附件1汇总表)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后,请于4月24日下午16:30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(江宁校区行政楼西107室)。
组织机构:
为保障本次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,经研究决定,成立“五四”评优工作小组,具体名单如下:
组 长:丁岑
副组长:林权 卢珊
成 员(按姓氏笔画顺序):王健、王喆荟、刘杨雪莹、张亚云、张浩斌、徐卫、唐瀚、臧昰怡、管钊、翟思睿
以上未尽事宜请向校团委咨询。
联 系 人:林权
联系电话:025-66205037
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委员会
2019年4月8日